唠搭子 AI服务与数据处理协议
运营方:成都市成华区开新奇聚文化传媒工作室(个体工商户)
文件编号:AIDP-01
本协议是《唠搭子用户服务协议与安全须知》的组成部分

欢迎使用开新奇聚唠搭子智能互动聊天软件(以下简称"本产品"或"唠搭子")。本产品由成都市成华区开新奇聚文化传媒工作室(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我们"或"运营方")开发并运营。AI 功能是本产品的核心服务,其运行涉及您交互数据的传输与处理。本协议就相关内容向您作出专门说明,并取得您的授权。您通过注册流程中独立勾选本协议,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全部内容。

一、第三方模型服务:服务必需的传输

1.1 本产品的 AI 对话、语音合成等核心功能,通过第三方人工智能模型服务提供商(以下简称"模型服务商",包括但不限于月之暗面、微软、智谱 AI、深度求索 DeepSeek、火山引擎、阿里云、腾讯云等及未来可能新增接入的其他服务商)提供的模型能力实现。

1.2 为生成回复,您与 AI 角色互动过程中产生的交互数据(包括文字内容、语音输入、图片等)需要传输至上述模型服务商进行识别与处理,此为本产品提供 AI 服务所必需。

1.3 您理解并同意上述为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交互数据传输,并授权我们及模型服务商在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内处理前述交互数据。

1.4 我们仅按本产品服务目的处理前述数据,不会将您的交互数据用于与提供服务无关的其他用途;具体共享范围及第三方名单详见《唠搭子隐私政策》第五条第 5.1(b) 条。

1.5 如因业务需要新增、更换或减少模型服务商,我们将及时更新本协议及《唠搭子隐私政策》中的服务商名单,并通过产品内通知等方式告知您。

二、去标识化后的模型训练授权

2.1 为持续提升服务品质,我们可能将符合条件的历史交互数据在去标识化处理后(移除或替换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姓名、邮箱、IP 地址、银行卡号、详细地址等可识别身份的信息)用于人工智能模型的训练与优化、运营方算法优化及服务提升分析。

2.2 本产品采用整包同意方式:您勾选同意本协议,即表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同意并授权:(1)为生成回复,将您的交互数据传输至第三方模型服务商进行识别与处理(见本协议第一条);(2)对您的交互数据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后,用于人工智能模型的训练与优化、运营方算法优化及服务提升分析(见本协议第二条);(3)为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所必需的其他处理。如您不同意本协议任何内容,请停止注册和使用本产品。

2.3 如您对前述处理方式有疑问,可通过本协议第五条联系方式咨询;如您不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处理,可依法行使撤回同意、注销账号等权利,或停止使用本产品。

2.4 我们已对用于训练的数据去除或替换全部可识别身份标识,且不保留恢复映射关系,不用于回溯识别任何特定自然人;因训练数据不含可关联至您个人的标识,训练与优化不构成对您个人信息的使用。

三、数据范围与处理原则

3.1 本协议所称"交互数据",指您在使用本产品 AI 功能过程中产生的文字对话、语音输入、图片等内容,不包括您的账号资料、实名信息及付费记录。

3.2 我们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处理前述数据,并以功能所需的最小范围为限;我们不会向与提供本服务无关的第三方提供您的交互数据。

3.3 交互数据保留期限:您的交互数据仅在本产品提供服务所必需的期限内留存(包括用于服务、安全监测及风控),超过期限后即删除或去标识化归档;具体保留规则见《唠搭子隐私政策》第 4.2 条。

3.4 训练成果使用边界:经去标识化处理用于训练与分析的交互数据,仅用于本产品服务品质提升,不用于与本产品无关的其他产品,亦不向无关第三方提供模型训练成果。

四、您的权利

4.1 您有权撤回对本协议所述处理事项的同意。鉴于本产品 AI 服务依赖于本协议项下的处理授权,撤回同意后您将无法继续使用本产品 AI 服务,您可通过注销账号或停止使用本产品的方式行使撤回权;撤回前已进行的处理不因此无效。

4.2 关于您个人信息的相关权利(查阅、更正、删除、注销等),按《唠搭子隐私政策》第七条执行。

五、其他

5.1 本协议未约定事项,适用《唠搭子用户服务协议与安全须知》及《唠搭子隐私政策》的约定。

5.2 本协议自您勾选同意之日起生效,与《唠搭子用户服务协议与安全须知》具有同等效力。

5.3 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电子邮箱:kaixinqiju@gmail.com

成都市成华区开新奇聚文化传媒工作室(个体工商户)
日期: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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